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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坎曼尔诗签》补说

发贴人:220.188.67.*发贴时间:2006-12-22复制本帖地址[必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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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坎曼尔诗签》补说
  
  
   作者:子乔
  
  
  所谓《坎曼尔诗签》,是1961年至1962年间,由新疆博物馆两工作人员合谋,在13世纪的旧文书(真文物),上书写文字而伪造的“唐代文物”,其目的是为了证明“新疆是祖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以下简称《诗签》)。

  
  1972年2月,郭沫若在核心刊物《文物》上发表了《〈坎曼尔诗签〉试探》一文,给予《诗签》明确的肯定和热烈的赞扬,使这件赝品广泛地传播开来。此后近二十年间凡涉及唐代文学、民族关系的著作莫不引用并宏扬之,成为二十世纪学术史上少有的大骗局。这期间,虽有古文字学家、历史学家张政烺先生予以否定、民族史专家萧之兴先生进行质疑,但由于郭沫若的影响,一直未能澄清真相。社科院文学所的杨镰先生经过八年的深入调查取证,终于在1991年初使作伪者伏首招认,谜底才被彻底揭开。杨镰先生写成《〈坎曼尔诗签〉辩伪》一文,发表于1991年第3期的《文学评论》,后丁东主编的《反思郭沫若》一书亦收入了该文(作家出版社1999年版)。
  
  【子乔按:我整理了一份郭沫若原文的文本,帖出来供大家“学习”或重温。郭文中提到的所谓“卜天寿的《论语抄本》”,据说也有人认为是伪造的,但详情不知。杨镰先生的《〈坎曼尔诗签〉辩伪》十分精彩,有点侦探小说的味道,可惜篇幅太长,只在网上找到了一篇节选本,篇幅约为原文的三分之一,一起贴出。】
  
  下面我想对杨镰先生的文章作几点补充:
  
  第一、包括杨镰先生在内的不少论者都把郭沫若当作受骗者之一,我以为不然(可能他们是“为尊者讳”,但在上世纪90年代,批评郭沫若应该没有什么禁忌了)。
  
  要说《坎曼尔诗签》欺骗了普通***和一般专业人员,我相信——当然这是就当时而言,现在恐怕连语文好的高中生都不会相信——但要说它把郭沫若都骗了,我认为不可能,千万不要低估了郭老。
  
  先不说《诗签》内容的诸多疑点,只说其字体。众所周知,郭沫若不但是二十世纪屈指可数的古文字学大家,同时也是第一流的书法家,他对汉字的发展演变规律,对历代的书写字体都非常熟悉,这方面的东西根本瞒不了他。况且他是见过实物的,而非照片或摹本。据杨镰先生介绍,张政烺先生在郭文发表当时就否认“诗签”是唐代文书。理由是:第一、有50年代才推行的简化字;第二、所用字体不会出现在明朝万历年间以前;第三、有些词语如“东家”根本不是唐朝所能有的。萧之兴先生也认为:“坎曼尔所写的正楷,使用的不是唐朝通常的字体......基本上和十六世纪以来汉字的主要印刷体相同。唐朝的墨迹,怎么使用了脱胎于印刷字的字体?”(萧之兴《〈坎曼尔诗签〉年代的疑问》,《光明日报》1980年11月18日。转引自钱伯泉《〈坎曼尔诗签〉新探》,《文物》1988年第11期。)
  
  我觉得,《诗签》的真假郭沫若本人很清楚,不过是装胡涂而已,因为这正是他所需要的。郭沫若明知《诗签》是赝品而大肆鼓吹之,其目的和那两个人伪造《诗签》的目的完全一致。这种“揣着明白装胡涂”的做法屡见不鲜,据说***在听到“亩产20万斤”的报道后对身边的人讲,这些他是不相信的,但却不说破,怕给群众泼冷水(大意)。是啊,***是农民出身,田里的事情怎能瞒得了他?
  
  当时能看出《诗签》是赝品的学者不会是少数几个,因为它实在太拙劣了,但只有张政烺先生多次明确表态,而郭沫若却选择了推波助澜。至此,那个被顾颉刚誉为王国维之后甲金文领域第一人和“研究社会经济史最早的大师”的学者郭沫若、那个在国共对抗时期被胡适和傅斯年同时提名为首届“中研院”院士并最终当选的学者郭沫若,已经彻底地死掉。这决不仅仅是他个人的悲剧。
  
  
  
  第二、《诗签》中的简化字“诗坛”的“坛”、“五谷”的“谷”以及被认为是“馕”或“粮”的“{饣良}”,确实是重大疑点,张政烺、萧之兴两先生以此为据无可指责(就当时而言,现在当然不是问题了)。
  
  真相揭开之前,为《诗签》辩护的学者认为:“汉字在发展过程中,不断由繁趋简,唐代更是创造和盛行简化字的时代......就《坎曼尔诗签》说,除“{饣良}”字外,不是还有“饥”、“坛”、“谷”等简化宇吗?因此,我们决不能因为《坎曼尔诗签》存在某一个简化字,就怀疑其年代和真实性。”(钱伯泉《〈坎曼尔诗签〉新探》,《文物》1988年第11期)。杨镰先生说:“关于简化字,我们基本同意钱伯泉的分析。”(《〈坎曼尔诗签〉辩伪》)
  
  我倒认为钱说不合逻辑。诚然,汉字的简化自古就有,比如“萬”简作“万”、“爲”简作“为”、“與”简作“与”等等,有战国秦汉时的印玺、碑帖、简帛为证(当然这些都可以确定为真品)。其实现在的一些简化字在甲骨文中就是这样写的。但是,这只能证明这些字或偏旁自己在历史上有简体,而不能证明其它的简化字及其用法也是自古就有的。要想证明,则需要直接证据。
  
  既然《诗签》的真实性遭到怀疑甚至否定,而且证据不光是简体字,还有其它很多明显的作伪痕迹,辩护者自然就不能以《诗签》本身作为证据去反驳对方,否则就是循环论证,也不能以唐代的其它简化字作为证据,否则就是以点带面。他们应该去寻找这样的证据,即在已被公认为真品的唐代或唐代以前的文物上,有把“壇”简作“坛”,“穀”简作“谷”的例子,但他们似乎并没有找到。
  
  “诗坛”的“坛”繁体作“壇”,容器“坛”的繁体作“壜”或“罎”,本来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个字,从文字本身来讲,“坛”只是“壜”的简化。况且,唐代根本没有“诗坛”的说法,毫无疑问,“坛”字的这个义项出现得相当晚。“五穀”的“穀”和“山谷”的“谷”也一样。当然,辩护者可以说这是唐代少数民族兄弟写的错别字(通假字),但这根本不是积极的直接证据。
  
  第三、《诗签》中的作伪痕迹除了杨镰先生提到的以外,还有一个,那就是《忆学字》和《诉豺狼》所反映的作者身份的矛盾。
  
  郭沫若在《〈坎曼尔诗签〉试探》中说:“坎曼尔祖孙父子,四代相传,都在学习汉文,看来决不是贫苦农民,至少应该是小地主。”以《忆学字》的内容而论,这个认识是不错的。但我们在《诉豺狼》中看到的作者,却是一副受剥削、受压迫的贫苦农民的可怜相。很显然,作伪者既企图通过《忆学字》反映唐代的民族团结,又企图通过《诉豺狼》反映唐代的阶级斗争。于是,一位四代人都有条件长期学习汉文的贫苦回纥族农民“坎曼尔”,便呈现在我们面前了。可惜这种人根本不可能存在。
  
  郭沫若肯定看出了这个破绽,他弥合道:“以地主的身份写出痛骂地主的诗,坎曼尔可以算得是一个开明绅士。这种可能性是有的,他在乙件中所抄的自居易《卖炭翁》便是很好的旁证。白居易要算是大地主了,但他所写的《新乐府》(包含《卖炭翁》在内)大抵是同情贫苦人民的。这似乎也可以说,坎曼尔的《诉豺狼》是受了白居易的影响,但白后易却还没有这样的直爽和胆大。”实在令人哭笑不得,真是越描越黑了。作伪者决不是想把“坎曼尔”塑造成员一位“开明绅士”。
  
  此外,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在《坎曼尔诗签》的真相被彻底揭开多年之后,一些有影响的书再版时居然没有剔除它,如安徽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的《史学概论》(大学教材)、人民文学出版社1998年版的《新编唐诗三百首》、1999年版的《唐诗选》等,一次次地重复着“古来汉人为吾师”的梦呓。
  
  政治与学术的关系绝非一两句话可以说请,甚至永远也说不清。我不否认,为现在和将来服务——也即“以史为鉴”——是学术研究的重要目的之一。我也不完全反对在不违背基本事实的前提下,对某些两可之间的敏感问题作出有利于本国或本民族的诠释(但我也不会支持)。“不违背基本事实”就是一条底线。
  
  近来,台湾问题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一些动机良好但却违背基本事实的错误说法又被搬了出来。比如有人说三国时孙权派卫温等到台湾是大陆政权对台湾行使主权的开始,还有人重申“台澎一体论”,也即南宋在澎湖设置了行政机构,就等于对台湾行使了主权云云。所幸还未在东南沿海发现写有“古来大陆为吾亲”的唐代文物,或者石头上“天然形成”的此类文字。对于这些谬论,当代历史地理学泰斗谭其骧先生早在二十多年前就进行了有力的批驳(谭其骧《历史上的中国和中国历代疆域》,《长水粹编》河北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
  
  孔子说:“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解决台湾问题必然需要“正名”,这是天经地义的。但是,越是有这种迫切要求的时候就越需要冷静。给台湾“正名”应以近四百年——尤其是近一两百年——的历史事实和有关法律条款为主要依据,此前的东西帮助不是很大。违背历史事实的“正名”或许能满足一时之需,但它却使“实事求是”这个根本原则成了可以随意践踏的空话,终有一天会遭到报应。慎之!慎之!
  
  2003年12月13日 初稿
  2006年12月22日 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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