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do社区-ido.3mt.com.cn社会军事中国加油 XML

老红军一怒把玷污董存瑞的媒体和**告上法庭报载集 转贴


发贴人:220.173.192.*     发贴时间:2007-4-22    【复制本帖地址】[必看

  >>  
 

转自铁血 作者 文存

董存瑞风波“第三战役大反攻”报载汇集

文 存


2007年3月2日中影协起诉我的帖子案由法院发出传票、3月8日在北京朝阳区法院开庭。

这种恶人先告状、先发制人的作法引起了董存瑞战友们的极大愤怒。3月9日,几位老首长电话说“文春同志,从庭后到现在我们老家伙们进行了合计,感到只有你这‘第二战役’不行,我们要发起第三次战役,即大反攻!”。紧接着3月10日,请来了熟悉董存瑞情况的老律师,更有老红军肖泽泉(先广州军区后勤部长)担当原告团体领头人。经过几天的紧张工作,完成取证等等大量工作;完成打印签字后于3月22日提交到法院。经法院建议,又与单独的“董存瑞部队”“董存瑞学校”等3家原告方并案,于3月29日正式立案(郅顺义的儿子4月2日得知,只好单独起诉立案)。此间多家纸媒一直关注,尤其是董存瑞战友集中居住地大连沈司干休所的当地媒体《大连晚报》,于3月12日就对他们进行了采访,但为了稳妥,正式立案以后又推迟10天,定于4月9日起数家报纸开始公开报道。

4月9日《大连晚报》为第一报道媒体,随后诸报像滚雪球一样逐日以几何级数扩大。初步搜索发现,截至现在有40多家报纸刊登,在网络上几乎覆盖了所有国家级的官方、非官方网站(正文报道,不含论坛)。目前全国很多的网站和论坛已经围绕把三被告告上法庭展开了热烈的讨论,累计回帖数万条。

为此,把郭维他们告上法庭的原告团体委托我,向支持和关注我们的所有媒体及读者表示深深感谢!



2007年4月9日(14日更新)



大连晚报

《大众电影》、《电影传奇》惹上官司 老红军率众为董存瑞名誉依法维权
——董存瑞名誉风波“案中案”

刘国彬 赵我将



为用法律维护全国战斗英雄董存瑞的名誉权,老红军战士肖泽泉和宋兆田、程抟九三位八十多高龄的董存瑞战友、英雄事迹的历史见证人会同董存瑞的妹妹董存梅、隆化董存瑞烈士陵园、董存瑞生前所在部队,共同将侮辱、诽谤董存瑞英雄形象的《大众电影》杂志、电视专题片《电影传奇——董存瑞》、电影导演郭维告上法院。

3月29日,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已经正式为这一侵犯董存瑞的名誉权立案审理。

战斗英雄董存瑞的事迹世人皆知。老红军战士肖泽泉1948年任东北野战军第11纵队32师96团政治委员,宋兆田时任该团二营教导员,程抟九时任该师宣传科干事并被派到6连帮助工作,他们与董存瑞一起参加了解放隆化的战斗,亲眼见证了董存瑞的英雄壮举。他们说,董存瑞精神已经成为我军军魂的一个特定代表,他的身上集中体现了中国军人“奉献牺牲”、“报效国家”的优秀品德和高尚精神。六十年来,董存瑞的事迹已写进课本,写进军史,写进党史,成为举世仰幕的民族英雄。老红军战士肖泽泉等原告认为,近一时期,电影导演郭维在《大众电影》、《电影传奇》的访谈中多次发表言论,歪曲董存瑞的事迹,称“他举炸药包牺牲是许多专家经半年考察论定的”、“因为谁炸的不知道”、“谁也没有亲眼看见他托起炸药包的情景,这完全是事后根据一些蛛丝马迹推测出来的”。这些违背历史、颠覆英雄的言论,严重地破坏了董存瑞的形象,已经构成《民法通则》中的“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侮辱或者诽谤他人,损害他人名誉的,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的名誉侵权案。因此,起诉方要求被告在《大众电影》杂志、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等专题部门停止侵害董存瑞名誉,并向读者、观众、董存瑞亲属、董存瑞生前所在部队、以董存瑞命名的荣誉单位、董存瑞英雄事迹的历史见证人恢复董存瑞的名誉,公开承认错误,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董存瑞的名誉权案起因原于2006年4月。《大众电影》杂志第八期刊登了《 “真实”创造的经典》访谈导演郭维的文章写道:“谁也没有亲眼看见他托起炸药包的情景,这完全是事后根据一些蛛丝马迹推测出来的。当时董存瑞没有带架子,桥肚上也不能放炸药。战斗结束后,从地下挖出了董存瑞媳妇为他做的袜底来,于是军事专家就认为董存瑞极有可能是举着炸药包炸桥的……”为澄清历史真相,本文作者刘国彬在沈阳、大连、锦州等地采访当年的历史见证者宋兆田、程抟九和听郅顺义生前的录音,根据他们回顾董存瑞舍身炸碉堡的英雄壮举而写下长篇通讯《请尊重烈士用生命和鲜血写下的历史》。《解放军报》7月12日开辟专版刊登了采文章发表后,引起国内外媒体关注。一个月内,各地上百家报刊、电台进行报道,网站跟帖一百多万条,中央有关领导也做出批示,要求扭转戏说“红色经典”、贬损英雄的不良风气。

但是,在2006年8月19日,中央电视台一频道《东方时空》播出电视专题片《电影传奇——董存瑞》中,郭维讲:“我了解的是什么呢?郅振标(顺义)是真正跟着董存瑞冲上去了。但董存瑞冲到碉堡前头后,他找不着他了。以后怎么知道、确定他是托着炸药包炸的呢?就来了一些军事专家,因为谁炸的不知道。怎么着呢?那就是托。托可能吗?最后有人建议挖底下,挖这个桥底下。结果最后挖到一定深度的时候,挖出一个袜底来,就是董存瑞媳妇给董存瑞缝的。班里的同志都知道,这是董存瑞的袜底。这么确定这是董存瑞……”(董存梅在起诉书中证明:董存瑞生前没有结婚。)此前的2005年10月29日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和随后的2006年9月16日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先后播出这一专题节目。

《电影传奇——董存瑞》的反复播出,极大地伤害了肖泽泉、宋兆田、程抟九这些董存瑞的战友和董存瑞生前所在部队的官兵,他们通过各种方式向上级和媒体表达自己的意见,要求郭维说明真相,承认错误,赔礼道歉,恢复董存瑞的名誉。但是,时近一年,郭维与这两家媒体置若罔闻,拒不认错,依旧我行我素。

今年1月8日,《北京日报》刊出《质疑董存瑞炸碉堡遭网友怒斥——中国电影家协会告网站侵权》的文章。文中写道:2006年9月26日,铁血社区发布了网友“文存”的帖子《进一步玷污董存瑞的人是不自量力的最后挣扎》。原告中国电影家协会认为,这篇帖子恶意捏造了原告公开诋毁董存瑞烈士的事实,并恶意攻击《大众电影》的文章是“给党和政府的形象抹黑”,称“《大众电影》不得人心,导演郭维卑鄙”、“是典型的流氓文化在文化界的一种反映”。原告方表示,此文引起了众多网民的跟帖,并在多个网站进行转载。因受该文误导,很多网民在评论中对协会及其党组书记、《大众电影》负责人及导演郭维进行了恶意的人身攻击,严重诋毁了协会的名誉,故要求被告赔礼道歉,恢复名誉。

这种颠倒是非、混淆黑白的做法,再一次激怒了老红军肖泽泉和宋兆田、程抟九、董存瑞的亲属、隆化董存瑞烈士陵园员工、董存瑞生前所在部队的官兵,这才导致了联合将《大众电影》杂志、电视专题片《电影传奇——董存瑞》、电影导演郭维告上法院,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英雄董存瑞的名誉权。

此案的立案过程中,战斗英雄郅顺义的儿子郅海川也将《电影传奇——董存瑞》和郭维告上了北京市朝阳区法院。郅海川认为,他们在颠覆董存瑞的同时,也在侮辱、诽谤郅顺义。片中,当郅顺义模仿董存瑞的壮举讲到“就这么拽下来导火索,我一看举起来的炸药包着了”时,镜头出现了这样的画外音和文字:“不不不……老人的记忆一定出现了误差。无数次从爆炸声中惊醒,无数次在梦里试图找回战友,无数次回到那一刻。这一切混在一起,已经使那最后一个场面,犹如梦幻……”随后郭维直接讲了“我了解的是什么呢? 郅振标(顺义)是真正跟着董存瑞冲上去了。但董存瑞冲到碉堡前头后,他找不着他了……”那一段“军事专家”考察的武断注释。
郅顺义时任董存瑞所在6连3排7班班长,解放战争中先后立大功4次,立小功8次,获“***奖章”、“勇敢奖章”等17枚。离休前任某炮师副政委,2005年去世,享年87岁。1948年5月25日,我军攻打隆化中学敌军,即将发起冲锋,突遭敌一桥形碉堡的火力封锁。董存瑞在突击组长郅顺义的掩护下,冲至桥下,以身体当支架炸掉了敌人碉堡,为部队开辟了前进的道路。1950年9月,全国战斗英雄、劳动模范代表会议决定,追认董存瑞为全国战斗英雄,郅顺义为全国战斗英雄。

解放后的五十多年里,郅顺义在军内外坚持宣传董存瑞的英雄事迹,为一千多万人次作过报告。可郭维却毫无根据的捏造并认定“没也有谁亲眼看见他托起炸药包的情景,这完全是事后根据一些蛛丝马迹推测出来的”,在电视、杂志上否定董存瑞的同时恶意诬陷郅顺义的见证是“梦幻”,在国内外产生了极其严重的后果,构成侵犯全国战斗英雄郅顺义的名誉权,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郅海川在起诉中要求《电影传奇——董存瑞》停止在中央和各地电视台的播映、停止在网络上播出、收回在音像书店的出售、从中国电影博物馆撤下收藏,向全国观众公开道歉,挽回影响。

近年来,部分媒体热衷于对红色经典的“恶搞”,刘胡兰、董存瑞、黄继光、雷锋等英模无一幸免,而我国目前却缺少相应的保护法律。鉴于此,肖泽泉、宋兆田、程抟九建议制定《中华英杰保护法》。

他们设想,未来的《中华英杰保护法》里的中华英杰有五个内涵:历史英杰、民族英雄、革命领袖、革命英烈和英雄模范。1、历史英杰是指中国五千年文明史上,在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科技等领域中涌现出来的古代名人、历史精英,如孔子、孙武、毕升、屈原、李时珍、李白、曹雪芹等。2、民族英雄是指维护国家统一、促进社会发展、抵御外来侵略的杰出人物或集体,如岳飞、文天祥、郑成功、林则徐、邓士昌、鲁迅等。3、革命领袖是指在中国近代史上创建革命理论、创建中国共产党、创建人民军队、创建新中国、创建改革开放、创建和谐社会的革命先驱和领导者,如孙中山、李大钊,毛译东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及开国元勋,党和国家的领导人等。4、革命英烈是指在中国近代历史上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做出牺牲奉献的英雄人物或集体,如方志敏、赵一曼、刘胡兰、董存瑞、黄继光、邱少云、杨靖宇、苏宁烈士等。5、英雄模范是指在社会主义革命和现代化建设中爱岗敬业、忠于职守、贡献??、华罗庚、邓稼轩、李四光、王进喜、雷锋、焦裕禄、孔繁森、郑培民等。

有了这样的《中华英杰保护法》,一旦再发生在新闻、艺术、文学、影视等作品中或公共场合对中华英杰进行侮辱、诽谤、歪曲、否定、抵毁时,就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与他们对话。

本报将继续关注这一事态的发展。


(本文作者为肖泽泉、宋兆田、程抟九的法律代理人)


                     2007年4月9日《大连晚报》


辽沈晚报

董存瑞炸碉堡”是猜想?

——董存瑞生前战友亲人怒告《大众电影》、央视《电影传奇》诽谤

记者 李振村



战斗英雄董存瑞舍身炸碉堡的事迹已是妇孺皆知,可是这一壮举却被媒体说成“根据一些蛛丝马迹推测”而来的。

今年3月29日,当年亲眼见到董存瑞炸碉堡的宋兆田、程抟九、肖泽泉三位八十多岁高龄的老战士,联合董存瑞的妹妹董存梅、董存瑞生前所在部队、隆化董存瑞烈士陵园、隆化中学,以侮辱、诽谤董存瑞英雄形象为由共同将《大众电影》杂志以及在央视播出的电视专题片《电影传奇——董存瑞》、电影导演郭维告上法院。

昨日,受托为原告法律代理人的沈阳军区政治部刘国彬大校向记者披露了该案的前后缘由,并透露,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已经正式立案审理。

风波逐步升级,最终对簿公堂

风波一:2006年《大众电影》第八期刊登了对电影《董存瑞》导演郭维的访谈文章。文章称:“在事实中,董存瑞死后并没有立即被评为烈士,仅仅是通知家人他牺牲了。更重要的是,没有谁亲眼看见他托起炸药包的情景,这完全是事后根据一些蛛丝马迹推测出来的。当时董存瑞没有带架子,桥肚上也不能放炸药。战斗结束后,从地下挖出了董存瑞媳妇为他做的袜底来,于是军事专家就认为董存瑞极有可能是举着炸药包炸桥的。”

此文一出,一片哗然。董存瑞的妹妹董存梅在申诉文章中说道:“若说推测,把没有变为有,郭维先生可算得上一位高手。我哥哥入伍前既没有结婚,也没有未婚妻,哪来的‘媳妇给他做的袜底’。”

风波二:电视专题片《电影传奇——董存瑞》中,当郅顺义模仿董存瑞的壮举讲道:“就这么拽下来导火索,我一看举起来的炸药包着了”时,镜头出现了这样的画外音和文字:“不不不……老人的记忆一定出现了误差。无数次从爆炸声中惊醒,无数次在梦里试图找回战友,无数次回到那一刻。这一切混在一起,已经使那最后一个场面,犹如梦幻……”随后郭维在访谈时这样讲道:“我了解的是什么呢?郅顺义是真正跟着董存瑞冲上去了。但董存瑞冲到碉堡前头后,他找不着他了……”

战斗英雄郅顺义的儿子郅海川也要起诉《电影传奇——董存瑞》和郭维。郅海川认为对方在颠覆董存瑞的同时,也在侮辱、诽谤郅顺义。

风波三:2006年9月26日,在一个名为“铁血社区”的网站里,网友“文存”发表了一篇名为《进一步玷污董存瑞的人是不自量力的最后挣扎》的帖子。帖子中对《大众电影》及郭维提出尖锐的批语,被中国电影家协会告上法庭。中影协认为,此帖严重诋毁了中影协的名誉。

这一举动成为最终的导火索,让本来一直为恢复董存瑞名誉奔波的人们怒火中烧,“逼迫”他们用法律武器维护英雄董存瑞的名誉权。

被告:“什么都不知道”

其实,在“状告”之前,为了再一次调查清楚董存瑞舍身炸碉堡的事迹,刘国彬大校早已开始寻访董存瑞事迹的见证者,并用3天时间写下长篇通讯《请尊重烈士用生命和鲜血写下的历史》。文章在《解放军报》发表之后,全国各地上百家报刊媒体进行了转载,中央有关领导也做出了批示,要求扭转戏说"红色经典"、贬损英雄的不良风气。

董存瑞生前战友和亲属以及所在部队官兵多次通过各种方式表达自己的意见,希望相关人员和媒体道歉,恢复董存瑞的名誉,却始终未果。

刘国彬说:“我们的要求很简单,就是要对方公开承认错误,恢复董存瑞的名誉,挽回影响。”

昨日记者致电《大众电影》编辑部,面对记者的咨询,编辑部工作人员表示:“什么都不知道”。
郅顺义:他最后一句话是“卧倒!快趴下……”

老英雄郅顺义在生前所做的报告中回忆说:(1948年5月25日),隆化战斗中,突然,一座桥形碉堡的疯狂火力阻止了我们前进……董存瑞夹起炸药包就冲了出去。董存瑞在距桥型碉堡十几米的地方,突然停了下来。原来,他的左腿负了伤,鲜血染红了军裤。他全然不顾这些,径直跑到了桥形碉堡下。我离他只有四五十米远,清清楚楚地看到他急得瞅瞅这,看看那。

没有三角架了,炸药没地方放,他团团转,真是急人啊!这时,只见他愣了一下神,我理解他,那就是一名共产党员,在生死攸关时刻,一种献身精神的表情。突然间,董存瑞猛地托着炸药包,就手拉下了导火索。

顿时,炸药包冒起了白烟。我见到这个情景,惊呆了,这还了得,我就奔着董存瑞跑去,边跑边喊:“你放下,你放下……”董存瑞瞪着我喊:“卧倒!卧倒!快趴下……”

接着,一声巨响,桥是炸断了,敌人的机枪也哑巴了,可我们的战友,却壮烈地与敌人同归于尽了,我的心像刀绞一样,半晌说不出一句话。打完仗部队就撤走了。董存瑞牺牲后,在爆破现场没留下任何遗物。


                    2007年4月10日《辽沈晚报》

燕赵都市报

电视专题片风波升级 董存瑞生前战友告央视诽谤

李振村



战斗英雄董存瑞舍身炸碉堡的事迹已是妇孺皆知,可是这一壮举却被媒体说成“根据一些蛛丝马迹推测”而来的。今年3月29日,当年亲眼见到董存瑞炸碉堡的宋兆田、程抟九、肖泽泉3位八十多岁高龄的老战士,联合董存瑞的妹妹董存梅、董存瑞生前所在部队、隆化董存瑞烈士陵园、隆化中学,以侮辱、诽谤董存瑞英雄形象为由共同将《大众电影》杂志以及在央视播出的电视专题片《电影传奇———董存瑞》、电影导演郭维告上法院。4月10日,受托为原告法律代理人的沈阳军区政治部刘国彬大校向记者披露了该案的前后缘由,并透露,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已经立案审理。

风波升级,最终对簿公堂

风波一:2006年《大众电影》第八期刊登了对电影《董存瑞》导演郭维的访谈文章。

文章称:“没有谁亲眼看见他托起炸药包的情景,这完全是事后根据一些蛛丝马迹推测出来的。当时董存瑞没有带架子,桥肚上也不能放炸药。战斗结束后,从地下挖出了董存瑞媳妇为他做的袜底来,于是军事专家就认为董存瑞极有可能是举着炸药包炸桥的。”此文一出,一片哗然。董存瑞的妹妹董存梅在申诉文章中说道:“若说推测,把没有变为有,郭维先生可算得上一位高手。我哥哥入伍前既没有结婚,也没有未婚妻,哪来的‘媳妇给他做的袜底’?”

风波二:电视专题片

《电影传奇———董存瑞》中当郅顺义模仿董存瑞的壮举讲道:“就这么拽下来导火索,我一看举起来的炸药包着了”时,镜头出现了这样的画外音和文字:“不不不……老人的记忆一定出现了误差。无数次从爆炸声中惊醒,无数次在梦里试图找回战友,无数次回到那一刻。这一切混在一起,已经使那最后一个场面,犹如梦幻……”随后郭维在访谈时这样讲道:“我了解的是什么呢?郅顺义是真正跟着董存瑞冲上去了,但董存瑞冲到碉堡前头后,找不着他了……”战斗英雄郅顺义的儿子郅海川也要起诉《电影传奇———董存瑞》和郭维,郅海川认为对方在颠覆董存瑞的同时,也在侮辱、诽谤郅顺义。

风波三:

2006年9月,在一个名为“铁血社区”的网站里,一网友文存发表了一篇名为《进一步玷污董存瑞的人是不自量力的最后挣扎》的帖子,帖中对《大众电影》及郭维提出尖锐的批评,被中国电影家协会告上法庭。这一举动成为最终的导火索,让本来一直为恢复董存瑞名誉奔波的人们怒火中烧,“逼迫”他们用法律武器维护英雄的名誉权。

被告:“什么都不知道”

在“状告”之前,为了再一次调查清楚董存瑞舍身炸碉堡的事迹,刘国彬大校早已开始寻访董存瑞事迹的见证者,并写下长篇通讯《请尊重烈士用生命和鲜血写下的历史》。董存瑞生前战友和亲属以及所在部队官兵多次通过各种方式表达自己的意见,希望相关人员和媒体道歉,恢复董存瑞的名誉,却始终未果。刘国彬说:“我们的要求很简单,就是要对方公开承认错误,恢复董存瑞的名誉,挽回影响。”4月10日,《大众电影》编辑部面对记者的咨询,编辑部工作人员表示:“什么都不知道”。

郅顺义:他最后一句话是“卧倒!快趴下……”

老英雄郅顺义在生前所做的报告中回忆说:(1948年5月25日)隆化战斗中,突然,一座桥型碉堡的疯狂火力阻止了我们前进……董存瑞夹起炸药包就冲了出去。董存瑞在距桥型碉堡十几米的地方,突然停了下来。原来,他的左腿负了伤,鲜血染红了军裤。他全然不顾这些,径直跑到了桥型碉堡下。我离他只有四五十米远,清清楚楚地看到他急得瞅瞅这,看看那。没有三角架了,炸药没地方放,他团团转,真是急人啊!这时,只见他愣了一下神,我理解他,那就是一名共产党员,在生死攸关时刻,一种献身精神的表情。突然间,董存瑞猛地托着炸药包,就手拉下了导火索,顿时,炸药包冒起了白烟。我见到这个情景,惊呆了,这还了得,我就奔着董存瑞跑去,边跑边喊:“你放下,你放下……”董存瑞瞪着我喊:“卧倒!卧倒!快趴下……”接着,一声巨响,桥是炸断了,敌人的机枪也哑巴了,可我们的战友,却壮烈地与敌人同归于尽了,我的心像刀绞一样,半晌说不出一句话。打完仗部队就撤走了。董存瑞牺牲后,在爆破现场没留下任何遗物。



2007年4月10日《燕赵都市报》


天府早报

央视质疑舍身炸碉堡 被董存瑞亲友告上法庭

战斗英雄董存瑞舍身炸碉堡的事迹已是妇孺皆知,可是这一壮举却被某些媒体说成“根据一些蛛丝马迹推测”而来的。日前,当年亲眼见到董存瑞炸碉堡的宋兆田、程抟九、肖泽泉3位80多岁高龄的??在部队、隆化董存瑞烈士陵园、隆化中学,以侮辱、诽谤董存瑞英雄形象为由共同将《大众电影》杂志以及在央视播出的电视专题片《电影传奇———董存瑞》、电影导演郭维告上法院。10日,受托为原告法律代理人的沈阳军区政治部刘国彬大校披露了该案的前后缘由,并透露,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已经正式立案审理。

事件起因 :一个推测引争议

2006年《大众电影》第八期刊登了对电影《董存瑞》导演郭维的访谈文章。文章称:“没有谁亲眼看见他托起炸药包的情景,这完全是事后根据一些蛛丝马迹推测出来的。当时董存瑞没有带架子,桥肚上也不能放炸药。战斗结束后,从地下挖出了董存瑞媳妇为他做的袜底来,于是军事专家就认为董存瑞极有可能是举着炸药包炸桥的。”

此文一出,一片哗然。董存瑞的妹妹董存梅在申诉文章中说道:“若说推测,把没有变为有,郭维先生可算得上一位高手。我哥哥入伍前既没有结婚,也没有未婚妻,哪来的‘媳妇给他做的袜底’。”

之后,央视电视专题片《电影传奇———董存瑞》中,当郅顺义模仿董存瑞的壮举讲道:“就这么拽下来导火索,我一看举起来的炸药包着了”时,镜头出现了这样的画外音和文字:“不不不……老人的记忆一定出现了误差。”随后郭维在访谈时这样讲道:“我了解的是什么呢?郅顺义是真正跟着董存瑞冲上去了。但董存瑞冲到碉堡前头后,找不着他了……”战斗英雄郅顺义的儿子郅海川因此要起诉《电影传奇———董存瑞》和郭维。郅海川认为对方在颠覆董存瑞的同时,也在侮辱、诽谤郅顺义。

2006年9月26日,在一个名为“铁血社区”的网站里,网友“文存”发表了一篇名为《进一步玷污董存瑞的人是不自量力的最后挣扎》的帖子,帖中对《大众电影》及郭维提出尖锐的批评,被中国电影家协会告上法庭。中影协认为,此帖严重诋毁了中影协的名誉。这一举动成为最终的导火索,让本来一直为恢复董存瑞名誉奔波的人们怒火中烧,“逼迫”他们用法律武器维护英雄的名誉权。



2007年4月12日《天府早报》

辽沈晚报

央视专题片称董存瑞炸碉堡是“猜想”遭起诉



董存瑞舍身炸碉堡

战斗英雄董存瑞舍身炸碉堡的事迹已是妇孺皆知,可是这一壮举却被某些媒体说成“根据一些蛛丝马迹推测”而来的。日前,当年亲眼见到董存瑞炸碉堡的宋兆田、程抟九、肖泽泉3位80多岁高龄的老战士,联合董存瑞的妹妹董存梅、董存瑞生前所在部队、隆化董存瑞烈士陵园、隆化中学,以侮辱、诽谤董存瑞英雄形象为由共同将《大众电影》杂志以及在央视播出的电视专题片《电影传奇——董存瑞》、电影导演郭维告上法院。10日,受托为原告法律代理人的沈阳军区政治部刘国彬大校披露了该案的前后缘由,并透露,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已经正式立案审理。

事件起因 一个推测引争议

2006年《大众电影》第八期刊登了对电影《董存瑞》导演郭维的访谈文章。文章称:“没有谁亲眼看见他托起炸药包的情景,这完全是事后根据一些蛛丝马迹推测出来的。当时董存瑞没有带架子,桥肚上也不能放炸药。战斗结束后,从地下挖出了董存瑞媳妇为他做的袜底来,于是军事专家就认为董存瑞极有可能是举着炸药包炸桥的。”

此文一出,一片哗然。董存瑞的妹妹董存梅在申诉文章中说道:“若说推测,把没有变为有,郭维先生可算得上一位高手。我哥哥入伍前既没有结婚,也没有未婚妻,哪来的‘媳妇给他做的袜底’。”

之后,央视电视专题片《电影传奇———董存瑞》中,当郅顺义模仿董存瑞的壮举讲道:“就这么拽下来导火索,我一看举起来的炸药包着了”时,镜头出现了这样的画外音和文字:“不不不……老人的记忆一定出现了误差。”随后郭维在访谈时这样讲道:“我了解的是什么呢?郅顺义是真正跟着董存瑞冲上去了。但董存瑞冲到碉堡前头后,找不着他了……”战斗英雄郅顺义的儿子郅海川因此要起诉《电影传奇———董存瑞》和郭维。郅海川认为对方在颠覆董存瑞的同时,也在侮辱、诽谤郅顺义。

2006年9月26日,在一个名为“铁血社区”的网站里,网友“文存”发表了一篇名为《进一步玷污董存瑞的人是不自量力的最后挣扎》的帖子,帖中对《大众电影》及郭维提出尖锐的批评,被中国电影家协会告上法庭。中影协认为,此帖严重诋毁了中影协的名誉。这一举动成为最终的导火索,让本来一直为恢复董存瑞名誉奔波的人们怒火中烧,“逼迫”他们用法律武器维护英雄的名誉权。

被告方未作回应

其实,在“状告”之前,为了再一次调查清楚董存瑞舍身炸碉堡的事迹,刘国彬大校早已开始寻访董存瑞事迹的见证者,并用3天时间写下长篇通讯《请尊重烈士用生命和鲜血写下的历史》。文章在《解放军报》发表之后,全国各地上百家报刊媒体进行了转载,有关领导也做出了批示,要求扭转戏说“红色经典”、贬损英雄的不良风气。董存瑞生前战友和亲属以及所在部队官兵多次通过各种方式表达自己的意见,希望相关人员和媒体道歉,恢复董存瑞的名誉,却始终未果。刘国彬说:“我们的要求很简单,就是要对方公开承认错误,恢复董存瑞的名誉,挽回影响。”

记者就此致电《大众电影》编辑部,编辑部工作人员表示:“什么都不知道。”央视有关方面也暂未对此事作出正式回应。



2007年4月12日《辽沈晚报》


上海青年报

舍身炸碉堡乃是推测?董存瑞之妹将状告央视



战斗英雄董存瑞舍身炸碉堡的事迹已是妇孺皆知,可是这一壮举如今却成了“根据一些蛛丝马迹推测”而来的。近日,著名战斗英雄董存瑞的妹妹,年近70岁的董存梅一纸诉状将《大众电影》杂志社、导演郭维和中央电视台告上了法庭,称三被告侵犯了董存瑞的名誉权,要求三被告公开致歉、停播相关节目,并索赔10万元。据悉,北京市朝阳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舍身炸碉堡岂是推测

董存梅在起诉书中称,2006年4月15日,在《大众电影》杂志第8期以《〈董存瑞〉:“真实”创造的经典》为题刊登了署名为沙丹的文章,该文章介绍了导演郭维讲述电影《董存瑞》的创作过程。

在该文章中写道:“在真实中,董存瑞死后并没有立即被评为烈士,仅仅是通知家人他牺牲了。更重要的是,没有谁亲眼看见他托起炸药包的情景,这完全是事后根据一些蛛丝马迹推测出来的。当时董存瑞没有带架子,桥肚上也不能放炸药。战斗结束后,从地下挖出了董存瑞媳妇为他做的袜底来,于是军事专家就认为董存瑞极有可能是举着炸药包炸桥的。”

在中央电视台制作出版的《电影传奇——董存瑞》中,郭维又讲道:“郅顺义(董存瑞好友)是真正跟着董存瑞冲上去了。但董存瑞冲到碉堡前头后,他找不着他了。以后怎么知道、确定他是拖着炸药包炸的呢……”

“若说推测,把没有变为有,郭维先生可算得上一位高手。我哥哥入伍前既没有结婚,也没有未婚妻,哪来的‘媳妇给他做的袜底’?”董存梅气愤地反问。

妹妹怒讨英雄之名

据董存梅讲,《电影传奇——董存瑞》于2005年10月29日和2006年8月19日两次在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播出,郭维的言论被广泛传播。董存梅认为董存瑞的英雄壮举有丰富的史料和健在的战友作证。郭维的言论系毫无根据的捏造,《大众电影》和中央电视台未尽审查义务刊登、播放,使郭维的不实之词广为传播,严重损害了人民英雄在人民心中的形象,伤害了她本人、其他亲属、与董存瑞并肩作战并亲眼目睹英雄壮举的战友以及以英雄命名的单位的感情,故将三被告起诉至法院。

记者了解到,此案在起诉书中还列明了7个第三人,他们分别是河北省隆化县董存瑞烈士陵园管理处、河北省隆化存瑞中学、隆化县存瑞小学、隆化县董存瑞研究会研究员吕某,以及3位现已80多岁的宋兆田、程抟九、肖泽泉,他们均表示自己当年亲眼见到董存瑞炸碉堡。他们分别在起诉书上签字或加盖了公章,用以支持董存梅来打这场官司。

央视不回应此事

记者昨天致电央视《电影传奇》栏目组,对方负责人表示了对郭维导演的敬重,“郭是老导演了,现在不在中央台。”但是提到董存瑞家属状告央视的事宜,这位接电话的工作人员立即表示,不清楚此事,负责人不在,即便是负责人也不会就此事作出回应。而《大众电影》杂志社编辑部则始终没有人接听电话。


2007年04月13日上海青年报


竞 报

董存瑞妹妹状告央视等诽谤 炸碉堡是“猜想”

王晓清 郭慕华 张暄

今年3月29日,董存瑞妹妹、年近70岁的董存梅一纸诉状将《大众电影》杂志社、导演郭维和中央电视台告上法庭,称三被告侵犯董存瑞名誉权,要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律师代理费、其他经济损失共计10万元。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缘起:郭维在央视、《大众电影》开讲

董存梅在起诉书中称,2006年4月15日,在《大众电影》杂志第8期《〈董存瑞〉:“真实”创造的经典》文章中,介绍导演郭维讲述电影《董存瑞》创作过程时写道:“在真实中,董存瑞死后并没有立即被评为烈士,仅仅是通知家人他牺牲了。更重要的是,没有谁亲眼看见他托起炸药包的情景,这完全是事后根据一些蛛丝马迹推测出来的。当时董存瑞没有带架子,桥肚上也不能放炸药。战斗结束后,从地下挖出了董存瑞媳妇为他做的袜底来,于是军事专家就认为董存瑞极有可能是举着炸药包炸桥的。”

中央电视台制作出版的《电影传奇—董存瑞》中,郭维讲“郅顺义是真正跟着董存瑞冲上去了。但董存瑞冲到碉堡前头后,他找不着他了。以后怎么知道、确定他是托着炸药包炸的呢?就来了一些军事专家,因为谁炸的不知道。这是一个英雄啊!怎么着呢?那就是托。托可能吗?最后有人建议挖底下,挖这个桥底下。结果最后挖到一定深度的时候,挖出一个袜底来,就是董存瑞媳妇给董存瑞缝的。班里的同志都知道,这是董存瑞的袜底,就这么确定这是董存瑞……”

著名战斗英雄董存瑞舍身炸碉堡的事迹家喻户晓,可这却被说成“根据一些蛛丝马迹推测”而来。

追踪:董存梅要求三被告公开致歉

据董存梅讲,《电影传奇———董存瑞》于2005年10月29日和2006年8月19日两次在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播出,郭维的言论广泛传播。董存梅认为董存瑞的英雄壮举有丰富的史料和健在的战友作证。郭维的言论是毫无根据的捏造,《大众电影》和中央电视台未尽审查义务刊登、播放使郭维的不实之词广为传播,严重损害人民英雄在人民心中的形象,伤害了她本人、其他亲属、与董存瑞并肩作战并亲眼目睹英雄壮举的战友以及以英雄命名的单位的感情,故将三被告起诉至法院。她要求三被告公开致歉、消除影响、停止销售播放《电影传奇———董存瑞》,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律师代理费、其他经济损失共计10万元。

本案除了原告董存梅之外,在起诉书中还列明了7个第三人,他们分别是河北省隆化县董存瑞烈士陵园管理处、河北省隆化存瑞中学、隆化县存瑞小学、隆化县董存瑞研究会研究员吕某,以及董存瑞3位80多岁的战友宋兆田、程抟九、肖泽泉,这些“第三人”也分别在起诉书上签字或者加盖了公章。

反应:两大被告媒体不回应

昨日记者致电《大众电影》编辑部,一位姓徐的编辑表示,编辑部门只负责稿件内容部分,至于官司问题,则要询问《大众电影》的出版单位:中国电影家协会,而中国电影家协会的办公室工作人员只留下了已经下班,负责人明天再作答复的讯息。从去年8月份这篇文章面世引起网友追缴直至前日立案,半年多过去了,《大众电影》从未对此事做出过任何公开回应。截至记者发稿,《电影传奇》(blog)节目组宣传工作人员也都表示,不愿就此事发表任何回应,而崔永元本人也未就此事发表任何说法。

昨天有关“董存瑞生前战友状告央视《电影传奇》诽谤”的消息在网络上发表后,仅新浪一家网站一个下午就有500条网帖,绝大多数网友观点相当一致,“英雄的事迹也能乱改吗?”



2007年04月13日《竞报》


上一贴:转载 核捆绑:2010中国核战学说展望
下一贴:英语地位:至高无上?这正常吗?
科技IT
IT世界
数码生活
通信网络
汽车时代
生活娱乐
体育焦点
娱乐八卦
开心爆笑
旅游美景
健康综合
房产装修
社区文学
鬼话恐怖
网络文学
史料杂话
长篇嚼字
情感男女
星座情感
情感世界
男人女人
动漫空间
动漫发烧
游戏发烧
影视发烧
音乐发烧
摄影贴图
贴图空间
摄影空间
社会军事
中国加油
股票经济
新知文化
社会万象
  >> 查看发言   [本主题共有帖数 0 篇]
 
  >> 查看更多评论   [共有0条评论]
快速回复


点评: 字数0
姓名: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