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立法在城市街道征收机动车非自然原因超时停车费
发贴人:222.132.249.*
发贴时间:2008-3-4
【复制本帖地址】[必看]
|
应立法在城市街道征收机动车非自然原因超时停车费
发展汽车业是好事,但也带来许多负面作用,除了环境污染、耗费资源、道路拥挤、交通事故、人身不安全等外,还有停车地也成了大问题。 现在的汽车已成车满为患,比如在我们这个中小城市,马路上的车川流不息不说了,马路上本来是不准停车的,但经常有许多车停在马路上,无疑造成马路更拥挤或更易堵车现象。更严重的是,人行道上、商店门前也停满了车,再加自行车、摩托车;人行道已沦为车行道。现在人们要走在人行道上,也得眼观四方耳听八方,否则也会有车撞上你。
原来规划城市时,谁会想到增加这么多汽车等机动车,公的、私的短短十几年增长了十几倍,可是却没有规划建停车场地。就是想到停车场问题,还有个地皮、资金问题。最初只能顾及人住的地方、工商业布局、机关办公等,很难在车还少的时候就修建停车场。街道上如此、小区如此、商店、机关如此。比如市府办公楼前的小广场原本是为做工间操或开个会用的,但现在却每天停着几十辆车,就说明政府机关也没有建停车场。办公楼前停满车不算,连政府门前的人行道上也停着许多车,长年如此。有的酒店、商店门前无停车场,顾客的车就只得停在人行道上。有的洗车店,自己无洗车场地,就在人行道上洗车;不但妨碍了人的行走,且还污染环境。比如,石家庄市的西二环、裕华路上的几家洗车店就是如此情况;每次从那里走过时脏腻腻的,人们只得绕行到马路上通过,无疑带来不安全因素。 还有一些商店,自己门前无场地,装卸货时就占用人行道,且不是短时间,几乎整个上班时间,逼得行人也得绕行马路。比如,本市(介休)裕华路上的一处家具店就是如此情况。
如何办呢? 有车者多为富者,既然你有钱买车,就得准备停车费的开支。车停在公共场地就是挤占了大家的资源,并给公众带来不便甚至伤害,是侵犯了公众利益,不公。但是目前又确实没有那么多停车场。挤占了他人的利益,就得有个说法。这里的意见是:停车者得出钱。超过一定时间(比如十分钟)就得征收占地费。政府用收来的钱,建设停车场。小区也应如此,没有停车场的小区,汽车停放在区间道、楼间道上的车都应征收停车费,积累的钱建设停车场;且得建设地下停车场。
因为目前没这种明确规定,也没人管,这样下去,情况将愈来愈严重。不是个别地方,是全国的普遍现象。 作为政府,是该重视了,不然将乱套,时间长了就更难治理了。 (2008/3/4)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