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安岳的贫困小乡镇土地拍卖出天价,500万一亩
发贴人:221.201.193.*
发贴时间:2008-3-20
【复制本帖地址】[必看]
|
四川安岳县兴隆镇,有位从小就半身瘫痪的残疾人杨志就是我。 通过自学电子技术后,我租门市,开了个家电维修店。为求一个安身之地,在99年兴隆镇政府搞开发区建设时就与镇政府签订了开发区建设用地协议,并交了定金,定了2分地,筹资待建。 天有不测风云。2000年,我本想通过办电子厂赚钱筹集资金建房。不料办厂失败,亏损6万元。同年,我母亲患尿毒症。巨额医疗费使我负债累累。因此建房的事一直未成。现在我全家4口住在门市后面搭建的塑料棚里艰难生存。塑料棚四面通风,大雨大漏,小雨小漏。热天棚里高度似蒸笼,冬天却象冻库一样。 2006年元月,兴隆镇政府管国土的负责人,上门收了我99年定购门市地没交清的余款3.6万。本以为这次交清了款,镇政府开了正式收据并盖了公章,地自然就属于我的了。不料,2006年3月镇政府却要将地拍卖。为不失地,我被迫参加竞买并用高价中标。才交了门市地款,又要用拍卖高价买地,我不愿。于是县国土局没收了我交的5000元拍卖保证金。我不服。在多次与镇政府交涉无果后,上访县政府,要求县政府解决我住无所居的民生问题。 县政府受理了我信访后,在未回复我信访问题和解决我与镇政府土地纠纷之前。他们错误的发出土地出让公告。将我定购了的地再次拍卖。为了维权,我被迫借款15万元,交了拍卖保证金,参加竞买。竞买中我用100万元的天价迫使拍卖终止。事后我找到县政府有关领导说:“在没有依法解除我与镇政府签订的协议前,你们为什么一次,二次将我定购了的地拍卖,扩大我的损失,诚信何在?公平何在?”一个月后,镇政府书记向我传达了县长的意见:1,协议无效;2,没收我15万拍卖保证金;3,地再次拍卖。耗时2年,求建房不成,反被没收15.万多,惨! 同一块土地,99年镇政府搞开发,签协议出让,是为了确定购买人。后来拍卖出让也是为了确定购买人。只不过拍卖价格高于协议价格。县政府为了土地利益的最大化,不顾残疾人的民生问题,不顾镇政府的诚信问题,把同一块土地一次,二次的拍卖。实在是在践踏《合同法》!践踏《拍卖法》!践踏《物权法》!践踏《残疾人保障法》!拍卖出让了土地,也出卖了公平!出卖了诚信!出卖了人道主义!出卖了政府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我一个瘫痪残疾人,求生何等艰难,岂能让政府白白没收我借来的15万巨资!岂能让他们肆意践踏我的合法权力!我现在满含热泪,向社会各界跪求。请各位好心人帮助我,支持我。看完帖子后,顶我 !! ! 残疾人 : 杨志 电话: 13219595714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