躲在许霆和汤唯身后的那些阴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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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贴时间:200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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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舆论中有两个小冤鬼儿:一个是从取款机里随便拿钱的许霆,另一个是电影里一丝不挂的汤唯。前者已认罪伏法,后者被封的当打之时没有钱赚.
俩人都能博得同情,是怜悯弱者、逆反管制?还是吃错了药、不知好歹?两个案例都有现行法规和管理滞后的问题,这没有争议。争议在于对他们能不能网开一面、下不为例。如果不开这面网,就有随意、人治之嫌。如果放过这一例,又怕有伤公德
说实话,我们的公德已经遍体鳞伤,就算放过这两只小虫,也惨不到哪去。何况许霆案确有法条周延不到的情节,《色戒》剪了几刀之后的确公演了许久。但尽管判的跌宕起伏、封的闪烁其辞,到底还是封了、判了。这种坚决出手、严加管理的态势值得关注。
经济越发展越千奇百怪,社会越进步越丰富多彩,第一只被吃的螃蟹越来越多。管理之难是题中应有之意。问题是怎么吃下去。法律跟在道德后面来到人间。最初,杀人也无法可犯,类属缺德。在人们有了法律的时候,缺大德的才被列为违法。如果没有道德原则,就不会有杀人违法这样的法条。
法律也历来滞后于罪行。第一次新型犯罪其实都不违法,并纷纷成为新法条的生长点。但当事人有“倒楣”的,也有“幸运”的。这很大程度取决于执法者的态度。
“幸运”来自执法者对法律尊严毅然决然的敬重,“倒楣”源于执法者法理之外的正义之情。其实,两种态度都值得敬仰。无论对现行法律的一丝不苟,还是对法条缺欠的及时补救,都有利于社会。
但每当此时,还容易发生第三种情况:自由裁量真的自由了,乌七八糟的心理都借机出来舒展一下。无耻假借护法的尊严,下作俨然求实的君子,这就悲哀了。
不是吗?在这两件事情的争论中,人们难道没有看见躲在许霆、汤唯身后那些更加阴损、丑恶的黑影吗?他们谆谆开导人们:许霆不过是想把故障柜员机里的钱取出来来加以保护;汤唯是中国历史上最有职业道德的演员……这些高论,大概是许霆、汤唯这样的小字辈无论如何都想象不到的。由此想到,闪电这个东西,尽管只在适当的时机猛一闪现,但它确实是实实在在的现实。这种东西平时潜伏着、窥视着,决不会错过任何出击的借口,随时准备给人伦和公道以猛然一击。
许霆和汤唯的事情,提醒我们注意这些龌龊,也许它正是我们需要探摸的民族素质的幽暗之底。抓住这个东西,比惩罚一个许霆或者汤唯要关键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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