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某些非要给许霆按罪名的自称”前辈‘的写手
发贴人:218.87.6.*
发贴时间:2008-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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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霆案,是民事案件, 这是一目了然的事,但是为什么总有些人非要给许霆按上个罪名才肯罢休呢? 我认为除了某些写手自己认识不清外,主要的还是没有把法律和个人的情感分开! 许霆恶意取款,我不否认许霆是恶意,拿了171次,但这不能说许霆就在盗窃!
还有些人害怕原来那些过重的旧案出来要翻案,这可以理解,但我们更应该尊重事实,尊重法律!应该给予翻案的那就翻,错案已经是错了,更不能因为以前的错案再错上加错!想要一错到底的人不可能有客观公正的心态!
恶意取款不等于盗窃! 这个世界上有恶意的人太多! 有恶意借钱的!有恶意欠钱的!有恶意告状的!有恶意诋毁的!但那不是盗窃!
金额巨大也不能说是盗窃,只能说是涉案金额较大的民事纠纷!
另外,希望某些写手不要再拿80后来说事了!谢谢!如果你嫉妒80后,恐惧80后,感叹一下自己年华已逝,一事无成,我们80后可以理解,但我们80后绝不会去用这种心态对待90后00后,我们尊重,我们沟通!我们绝不自以为是!居高临下自我标榜!前辈,那只能说明您的无能!希望您用谦虚的心态用身教做个榜样!
我不能代表80后,但我个人认为,我这个80后所愤怒的,是您这个所谓的前辈对80后的无知·偏见和诋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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