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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灾区风清气正,要得


发贴人:220.168.220.*     发贴时间:2008-6-17    【复制本帖地址】[必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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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灾区清气正,要得

媒体报道, 2008年5月12日四川汶川大地震之后,从中央到地方切实加强对抗震救灾款物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努力做到赈灾款物接收、分配和发放的公开、透明,为抗震救灾工作的正常进行提供了有力地保证,及时解除了灾区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疑惑和担心。

近日,电话联系地震灾区的几位朋友,谈到抗震救灾款物管理使用问题时,他们所见所闻跟媒体报道的也大致相同:“阳光”运作,地震灾区清气正。作为一个普通网民,借用一句四川方言来表达感受,那就是“要得”!

面对新中国成立以来破坏性最强、波及范围最广、救灾难度最大的一次地震灾害,能够在全力以赴抢救生命的同时确保“廉洁”救灾,其难度是显而易见的。俗话说,有果必有因。我以为,里面的“因”至少有这么几点:

一是中央高度重视。中央政治局九位常委赴地震灾区检查指导抗震救灾工作时,无一例外地要求各级各部门加强对抗震救灾纪律的监督检查。5月24日中央纪委、监察部、民政部、财政部、审计署等五部门联合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加强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的监管工作。6月6日中央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在北京召开第二次会议,再次部署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各项工作,确保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真正用于灾区和受灾群众。

二是制度支持到位。5月20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出《关于加强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的通知》。5月底,中央各大主要新闻媒体迅速刊发中央出台的《抗震救灾款物管理使用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

三是有关部门配合有力。各级各部门按照中央的指示,成立抗震救灾款物监管领导小组。5月底,中央纪委派出两个抗震救灾款物管理使用监督检查组,赴四川、甘肃、陕西等地指导和督促地方建立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工作机制。国家审计暑组成工作组到地震灾区进行全程审计。中国红十字会对待每一笔捐赠要填10张表格,四川省红十字会将捐赠款物全部上网公示。

四是灾区执纪执法机构工作到位。地震发生后不久,四川省纪委、监察厅就派出10个小组到各捐助款物接受点进行监督,并向社会公开招募监督者。地震灾区各市(县)派出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组成的监督小组及时介入捐赠物资资金的接收、管理、分配环节,并且对物资资金的接收情况,分配的标准、时间、形式进行公示,向社会公布。

五是民众广泛参与。据媒体报道,在抗震救灾款物的接收、分配和发放工作中,除了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的干部进行全程监督以外,四川省抗震救灾指挥部5月26日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一批抗震救灾社会监督员,灾区各市(县)也纷纷邀请人大、政协、民主党派、特邀监察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参与监督检查。

六是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严肃处理违法违纪行为。国家审计署及时纠正少数地方出现的救灾款物滞留或挪用、救灾款物分配不公平问题。四川省纪委监察厅公布了举报电话,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及时组织核查并回复。5月14日至5月27日,共接受群众反映问题的信访举报2233件次,其中电话举报2101次,网络举报132件,快查、严办、重处了一批违法违纪人员和负有领导责任的干部。

七是舆论监督有力。近段时间翻阅报刊、浏览网站,随便可以看到关于抗震救灾款物管理使用监督方面的报道。5月底以来,仅《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 ”、“新华网”等重要媒体关于这方面的专题报道就有不下十次。很多媒体包括海外媒体的记者也全程跟踪救灾款物的接收、发放情况。

客观地说,当前抗震救灾款的监管只能说是取得阶段性成果,管好用好抗震救灾款物的任务仍然相当艰巨。历史的经验教训说明,在接下来的大规模恢复重建工作中,贪污、截留、挪用救灾重建款物的现象仍有可能随时发生,作案的手段也会花样百出,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此绝不能掉以轻心。
(本文所引用的有关资料均来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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