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利水寄给联合国秘书长及有关机构和要员的15封信函
发贴人:218.21.92.*
发贴时间:200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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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利水 寄给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大会主席斯尔詹?克里姆及有关机构和要员的15封信函
赵利水于2008年4月22日,自北京分别寄给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大会主席斯尔詹?克里姆及有关机构和要员的15封信函。信函内均有赵利水创作《开创 电子货币社会 新时代(提纲)》和《司法审判抽审制(提纲)》两文的中文和英译文稿及倡议书各一份,阐述了“电子货币社会”和“司法审判抽审制”两个新观点。
第一篇、 电子货币社会 赵利水首倡的“电子货币社会”,其实质是:消除用不正当手段获取货币和物品的犯罪,实现先进的美好社会。施行方式就是:在全国乃至全世界范围内彻底废除有形货币,全部使用无形的电子货币,每人终生只有一个通用的银行卡号。 施行 “电子货币社会” 有十七大功效,人类社会将发生重大变革,进入新的历史时期:
一、社会治安实现根本性改善 能够大量根除或遏制利用不正当手段以获取货币为目的的犯罪。 1、根除偷盗、抢劫、诈骗、谋财害命、洗钱等刑事犯罪。 2、根除假币危害。 3、根除非法贩卖凶器、毒品、人口、人体器官、文物、保护动植物等各种形式的犯罪。 4、根除销售非法、假冒产品。 5、根除直接贿赂行为。遏制间接贿赂行为。 6、遏制以饮食、娱乐、健身、旅游、等活动项目为手段的贿赂行为。施行消费实名制,谁享用谁付费。对个人消费超出平均消费标准的按递增额度高额征收消费税。 7、根除灰色收入,遏制变相灰色收入。 8、根除偷税,遏制漏税,保证国家税收足额征缴。 9、根除恶意欠债。 10、有助于管制罪犯和抓获在逃罪犯。可取消其电币使用权或按其消费线索追捕。
二、社会效益 1、大幅度提高宏观调控水平,促进社会生产力快速发展。 2、有利于金融监管,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3、社会信息广泛共享,合理就业,改善民生。 4、精减冗员,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增强公信力。 5、能够促进产生公正、合理的社会分配制度。 6、有利于民主法制建设,保护人权,促进公正立法、执法、社会和谐稳定。 7、人们的信用度普遍增强,思想道德风尚向着良好方向进步发展。
第二篇、 司法审判抽审制
赵利水首倡的“司法审判抽审制”,其实质是:司法审判利用机制管人,实现司法审判公正、透明。运作方式简述就是:案件当事人自己(或代理人)随机在全国法官库中抽取多个法官打分评审案件,以平均分数值为依据判案。 施行 司法审判抽审制,是司法审判的大革命;是法制和民主有机统一的新起点和里程碑;司法审判将进入新的历史时期;能产生以下九大功效: 一、 用机制管人,实现司法审判公正、透明,保护人权。 二、 适合不同政治体制。比司法独立更科学、先进、可行。 三、 能够在较短时间内结案。成本低、效率高。 四、 司法审判由狭域指定一人主断,改变成广域不定多人共断。结案的正确率和准确率显著提高,维护法律尊严。 五、大量减少上诉和申诉案件。基本消除因审判不公、程序不透明而产生偏见所导致的重复上访事件和群发事件。提高对政府的满意度。 六、能够避免人为因素干扰,杜绝司法审判腐败。消除地方保护。 七、有利于法官队伍建设。每一次评审案件都是对法官的专业考核,能够提高法官素能。 八、提高司法审判的公信度,变压服为诚服。人们愿意用法律维护权益,认同法律最接近真理。 九、有利于民主法制建设,促进人类社会健康发展。
赵利水建议联合国尽快调研立项,论证修改,广采民意,大力宣传,商定公约,推动世界各国,按国情适时施行“电子货币社会”和“司法审判抽审制”。 造福于人类!
注:《开创 电子货币社会 新时代(提纲)》和《司法审判抽审制(提纲)》两文,已先后获得中国版权局著作权登记证书, 原文稿可在互联网搜索阅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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