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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 -长篇点说武汉光谷退赛


发贴人:222.57.18.*     发贴时间:2008-10-8    【复制本帖地址】[必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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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 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长篇点说武汉光谷退赛

 

一、引子

 

湖北,荆楚之地,一鸣惊人的楚庄王奠立了楚国曾经的七国之霸主地位;古楚战败于秦国后,部分楚王后裔流落到江东建立了西楚,后再被秦灭后,不甘心的楚室后人项羽又推翻了秦王朝。

垓下之变,虽“胜败兵家事不期,包羞忍耻是男儿。江东子弟多才俊,卷土重来未可知。”但回到江东,面对汉军的紧逼,只能是给江东父老带来更多战乱,留给后人就是“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那一出“霸王别姬”的千故绝唱。

 

偶不是武汉球迷,做为一个伪球迷,坚信俱乐部的发展,看的是后备力量,多年来搜寻着中超中甲等各地的梯队建设与少的可怜的青少年队员。除了泰山队外,河南建业、浙江绿城、长沙金德、武汉光谷等等球队,是国内仅有的几家的梯队建设比较好的俱乐部,因此也就让偶关注起武汉足球。偶曾经发过中国足球圈子潜规则谈论帖,武汉虽说是从事足球多年了,但显然不如经过“反黑风暴”的绿城、经过“三谢”的河南建业、也不如历年卷入过“黑”的金德那样有经验,面对圈子中的潜规则的。当初杯酒放走在武汉如日中天的斐指导到女足,断了当时武汉足球的复兴路,也给武汉足球带来了后来的动乱隐患;而轻而易举地放走斐,却没有加入到所谓的足球圈子,武汉光谷队真是愧对湖北“九头鸟”。而如今武汉光谷退出是不争的事实了,让偶感觉五味俱全,不说不快。

 

二、足协处罚无序无理,光谷退赛愧对“九头鸟”称谓

 

今年光谷大量投入,要重整旗鼓,想振兴武汉足球,但不熟悉足球圈子潜规则的他们,年初备赛,就遭到了当头一棒。他们遵循了足协的表面规章制度,正好遇到了“利”字当头的徐胖子,签了王圣。在这个时候,本是掌管交易大厅大权的足协,视规则为无物,不是为掏了钱的买家光谷作主,而是打起了“太极”,光谷是费时费力费钱费心,可以用“欲哭无泪”来形容当时的光谷俱乐部。这严重影响了球队最重要的赛际初的备战,更是引来了后面诸多的麻烦不断,为此偶曾写帖说“王圣不去武汉,汤泼老鼠岂止是三个鸟。”而武汉光谷队客战大连,邓小飞是真受伤还是合理地利用了规则,都是球场法规允许的,针对这场比赛的表现与比赛后现象,偶发帖说“球员斗鼠眼,记者玩自残,足协弄自阉”。这次中国足协的无序无理处罚,是一而再,再而三地如此对待武汉光谷,是孰可忍孰不可忍也,成了光谷退赛的导火索。足协竟然说光谷是由于保级压力而退赛,那真是虚张声势想给自己洗白,岂不知,中超各球队都有压力,国安喊退就是没有了夺冠可能的压力?那泰山队连损战将,夺冠压力也不小,一直排在最后一名的辽宁队保级的压力不是更大?有压力就退,那中超不就全跑光了个P的。

 

根据中国足协的处罚程序,是召集纪律委员会研究后才能做出处罚规定的。而本次处罚出台时,正逢国庆长假,委员们休息的休息,玩的玩,就是纪律委员会的主任也是在处罚令发出前一天才到足协上班的,这样的时间内,一个连程序都没有的处罚令,足协还说是处罚程序合法,是自欺欺人还是拿其它人都是傻瓜。有人可能会说足协没有现场开会,而是电话通知的,那又是如何通知的,是告诉下属的委员们“足协要处罚大头8场,你同意么”,就OK了?做出这样的重大处罚通知,应该是有会议讨论记录或电话记录的,足协的头们你们能拿出来,让大家见识下是否真的走了程序路线?如果说没有,那就请你们赶紧补齐这些个记录吧,因为这样重大的事情不会到此为止的!!!肯定要有人查的!一查就漏了,拜托,弄假记录的时候,一定不要是参加会议的人员还在某个渡假村玩呢,更不要电话记录上的人的手机那个时间停机、家里没有人在家正在外地旅游。

 

足协说处罚“事实清楚、依据充分”幸好有比赛录像,是事实清楚。可你们的依据呢?你们肉眼看了说是大头“主观恶意踩踏”,既然是主观,那就说明是你们自己的判断,而不是客观的,何来的依据充分?再者足球动员员的鞋底都是有尖锐牢固地鞋钉的,如果说大头真是恶意踩踏,估计是泰森也要趴在地上起不来了。大头的行为在路姜看来可能是一个伤害性动作,那是球员的自我保护反应,对于路姜的感受外人不能指责。但做为一个类似于法官的足协在判定的时候,就要拿出说明的事实数据来,有很好的比赛慢动作录像,偶在上个帖就主过,你弄个北理工的小硕来,将慢动作展现出来,也能做出大头的重心、下脚的速度与力量等数据出来,如果说有加速度,那肯定是恶意的犯规动作,大头狡辩也不可能的;如果说没有加速度,只是身体维持重心平衡的时候遇到了路姜的身体,那就是个意外,而不是犯规;如果说维持身体的平衡不需要接触到路姜的身体,而大头的脚又落到了路姜的身体,那只能说明大头犯规,也不是恶意的行为。

 

至于大家争议的处罚的8场根据说,偶到认为可以认可足协。因为什么样的情况下明确处罚几场中国足协没有明文规定,这是中国特色,都是以后改进补充明确的。可以参照前面执行过的执行。问题是当遇到同样的类似情况时,足协没有能够完全一视同仁,一碗水端平,才是令大家最反感的地方。民不告官不究,没有投诉的,足协纪律委员会不可能把所有的比赛录像全看一遍;但如果说有投诉的了,足协就要在处罚上一碗水端平,比如针对马林的处罚,有人说了罗宁;又比如武汉投诉李明冲进场内的录像证明等,足协并没有处罚,这样的打击一个包庇一个的中国足协能让人信服?!同理,足协严打也可以,但你严打的前提是根据规章制度,而不是你说打谁就打谁,现在是讲究法制的社会,不要再拿你们的人治,来管理中国足球。

 

而当足协的处罚令下达到武汉俱乐部的时候,据说是名字写错了、轮次也没有注明。面对这样的糊涂判官断的案,武汉光谷应该继续参加对辽宁队比赛,继续让大头参加,而不是造成事实上的退赛。因为你们让大头参加比赛,并没有违犯足协的规定;而不参加比赛,那就完全是你们自己违犯了全约的错误了。唉,再一次说武汉光谷愧对湖北人“九头鸟”称谓。

 

三、光谷退赛,是生当做人杰死亦为鬼雄

 

有的人说光谷退出,损失巨大,更有人说了三个亿。别说楚人没有那“被强奸,不能抵抗,就只能默默,享受着被强奸的快乐”的习惯,就是有,偶以前就反复发帖说,中国足球只是初级职业阶段。目前的中国足球,还不可能也一定不能,单纯地从足球行业中获得收益,获得所谓类似国外的经济收入:电视直播收入、足球产业(看看现场的观众人数有几个球队够场地租金、再看看俱乐部球衣等制品,又有几个球迷会买?)、广告(如此影响力的中国足球,广告商能有几个呀)等等,都说明了目前的中国足球,是一项半公益事业,需要的是俱乐部与老板的公益心(如果说他是一个指望想从足球本身赚钱的老板,那他肯定是个傻子球盲,也不可能成为老板的)。这个公益心就是俱乐部老板掏钱,给当地提供一种足球文化运动,进而带动本地足球的发展,从社会效益中收获俱乐部的效益。因此,无论光谷退出不退出,经济都会有损失。而在目前的中超情况下,光谷连起码的社会效益也收获不到,光谷就是再加大投入到十个亿,也是如此。长痛不如短痛,与其以后更多的钱空投,不如早退出。光谷退赛,正是那“生当做人杰死亦为鬼雄”,不肯过江东的“项羽”,因为回到江东,面对的却是更多的屠戮。

 

四、结局

 

这样的事情,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都不是一件小事情,不可能大化小,小化无的,那肯定就要有一定的结局。偶估计有两种可能:

 

1.鱼死网破

武汉光谷从与辽宁队的比赛开始没有到场参加,这条鱼就变成是死鱼,而且是一定要死了,没有什么可以起死回生的仙丹妙药了。但这条死鱼太大,四处有漏洞的中国足协这条破网拉不动他。就破网的目前水平,想把死鱼拉上岸不太可能的。破网继续“以暴制暴”,最后的结局一定是鱼死网破。光谷是一个企业,不是体育总局与足协的下属,业务上两者也没有领导关系,破网敬重死鱼,鱼可能还给破网一个台阶,如果说真继续闹下去,光谷只要找到一二个懂行的律师,看他们如何以什么样的标题起诉足协到了国际足联,那足协被全球禁止的就有可能提前几年发生了。----不信,走着瞧,就目前的中国足协、体育总局,如果还不悬崖勒马继续下去,早晚有被国际足联制裁的那一天。

 

2.中庸之道

中庸之道,是国人做事的王道,国共两党都能座在一起谈判,足协与光谷也各退一步,海阔天空。足协出面正式承认今年由于技术性动作,给光谷俱乐部今年的工作带来了许多不利(KAO,中国足协多年就已经没有面子了,今年又做错了许多事,早就应该出来道歉了,省长都被问责了,足协道歉又有什么了不起的)。光谷也承认退赛不对,愿意接受中国足协的处罚,以后不再从事足球运动了(唉,从这几年的光谷俱乐部的表现来看,俱乐部确实也是不适合从事足球行业的,退了以后再从事其它体育公益事业,继续给武汉人民做贡献吧)。

 

最后中国足协与中超各俱乐部老总开会说,由于光谷退赛,比赛的积分变化带来了许多意想不到的后果,对待像辽宁队这样的保级球队就有不公平的,也有其它俱乐部不是很公正的(幸好对夺冠球队的分数影响一般,最多是一场比赛的体力)。如果说再施行降级,这种不公平的结果对其它俱乐部也是不公平的,建议今年暂时取消降级制度一年,只升不降,明年采用升2降4,倒数第4名与低级联塞的第二名再附加两场比赛争夺最后一个升级名额,这样也增加了联赛的竞争性和球队质量。足协在联赛冬歇期集中各俱乐部专业人员、相关的法律人员如律师、法官等参加,共同制订完善详细的中超的各项规章制度与法规,以后足协的任何行为都是在宪法指导下,在足协的规章制度下做到有法可依有详细制度可遵循。

关于光谷俱乐部,由于其决定退出,而今年又不施行降级了,就继续保留其球队明年参加中超的资格,由武汉市足协代管,视其转让情况再给予更名更换俱乐部。这样也可以让武汉光谷的经济损失降低到最低点。

 

这样的妥协,看上去是有点和稀泥,但在双方都有前因后果说不清道不白,也没有损害其它俱乐部权益的时候,还是妥协点吧。两败俱伤,两方没有好处,对于中超其它俱乐部也没有好处,对于中国足球也没有好处的。有了这样的中庸之道后,建立了更完善更详细的足球规章制度,对于中国足球的发展才是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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