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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党“邦联”说帖全文


发贴人:61.51.42.*     发贴时间:2005-8-2    【复制本帖地址】[必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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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党“邦联”说帖全文

中国台湾网

  中国国民党智库“国家政策研究基金会”7月8日公布国民党十六全政策纲领草案“邦联”说贴。说帖全文如下:  

  国民党政纲草案揭橥本党大陆政策为:“依循国统纲领。在‘一个中国,各自表述’的“九二共识”基础上,追求两岸和平稳定关系,建立军事互信机制,建构台海和平区;在台湾优先的前提下,推动阶段性的‘邦联’,迈向民主、自由、均富的统一。”

  由于系首次将“邦联”列于国民党政纲草案中,因此引起各界重视与讨论。谨将人关含义,陈明如次:

  一、 依循“国统”纲领,追求两岸稳定

  依据前述文字,国民党大陆政策乃是以“国统”纲领为主轴,主张以“一个中国,各自表述”的“九二共识”为基础,恢复两岸商谈,寻求建构两岸和平稳定的机制,然后分阶段推动“邦联”等过渡性安排,待两岸交流合作日益密切,差距缩短,再依据两岸民意,逐步追求民主统一。

  二、 “邦联”为两岸关系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阶段

  在前述的政策构想下,“邦联”是我方中长程大陆政策中的一个环节,它既非大陆政策的立即目标,也不是两岸关系的最终解决方案。由于“政党”轮替以来,扁“政府”的大陆政策方向不明摇摆不定,整体两岸关系始终低迷不振。而同时“国内”原本渐趋淡化的省籍意识与统独对立,近一年来却一再被挑拨激化,这一切使得民众信心涣散,直接影响“国内”投资与经济发展。我们认为,两岸关系影响重大,亟须建立一个正常而稳定的关系架构,而维持“国内”安定和谐的中道力量也亟需凝聚,以免极端情绪撕裂社会结构。所以国民党希望依照“国统”纲领循序渐进,逐步建立和平稳定的两岸机制,其中以“邦联”形式作为一个阶段性的安排。

  三、 “邦联”的通则有助解决两岸问题

  历史上曾出现过多次的“邦联”组合,较为著名的有瑞士(1291至1796)、美国早期的邦联(1778至1787)、德意志邦联(1815至1866)、联合阿拉伯共和国(1958至1961)等,其中,有历经500余年者,有仅得三年寿命者,美国、瑞士经邦联过渡到联邦,联合阿拉伯共和国则经三年而解体;结果不一,形式各殊,邦联内各成员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因其国情而各不相同。但是有几项通则大抵为各邦联所共有,诸如:邦联内各成员均维持其外交权、国防权;邦联内各成员地位基本平等;各成员对其内部事务有其自主性;以和平方法解决各成员间之争议;各成员在同一屋顶下,具有共存共荣的关系。这些通则的应用,确实有助于两岸关系的发展,因此“邦联”作为阶段性的安排,应有其可行性。

  四、 “邦联”之内涵可依两岸特性协商处理

  由于两岸关系有其特殊性,与前述事例均有差异,因此用“邦联”的形式来架构两岸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可能完全比照国际成例,而需先建立两岸各自的内部共识,然后透过两岸协商处理。“邦联”时间的长短,则视其运作及两岸情势的发展而定,两岸关系中的“邦联”应该是:(一)合乎对等分治与和平渐进的原则,将来“邦联”的内涵必须顾及台湾地区民众当家做主的意愿,也应顾及民主统一的目标。(二)不是“台独”,也不是急统。“邦联”是在两岸分治的基础上,建构共同的屋顶,所以它不是“台独”的另一种方式,而同时两岸在同一屋顶下,对等共存,和平共处,所以也不是寻求急统。“邦联”应是最有利于维持两岸现状的构想。(三)不是“国协”,也不是“联邦”。“国协”是一种更为松散的组合,并不以统一作为目标,而“联邦”之下的各邦则不具备完整的自主权,各邦和“中央”的关系有从属关系,因此,两者均不适用于两岸关系的处理。

  五、 凝聚共识,突破僵局

  当前两岸僵局的持续,不利于台海和平与双方发展,国民党秉持理性中道,顺应“国内”民心和国际期待,提出“邦联”构想,并呼吁“执政”当局履行“没有废除“国统会”、“国统纲领”的问题”之承诺,召开“国统会”,凝聚“国内”共识,重启两岸协商,突破当前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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