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通股东与非流通股东的权利什么时候平等、对等过?三问吴敬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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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贴时间:200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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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通股东与非流通股东的权利什么时候平等、对等过?三问吴敬链
云谷子
“吴敬琏:权利要平等、对等。 为什么流通股东的权力要大于非流通股东呢?”(连接地址:http://finance.people.com.cn/GB/1045/3578423.html)
1、“股权分置”使以国有股为主的非流通股不随股市涨跌,实际上等于非流通股没有进入股票市场,不受市场机制调节。非流通股受国家宏观调控,流通股受资本市场调节。这是权利平等、对等吗?
2、非流通股只享受上市公司融资和再融资的好处和上市后就享受股本成倍增值。而不承担任何股市风险,把一切股市风险都推给了流通股东。这是权利平等、对等吗?
3、由于流通股东用平均高于非流通股东5-6陪的价钱购买了同一股份股票(非市场化发行),按股份比例流通股与非流通股之比为1:2,按资金额比例流通股与非流通股之比约为9:7。也就是说:按股份非流通股是大股东,而按投资额流通股是大股东。可实际是按股份多少来决定股东的大小的,这样非流通股东就占了便宜。这是权利平等、对等吗?
4、同是一个上市公司的同一样股票,由于同股不同价而导致的同股不同权,是权利平等、对等吗?
5、同股不同价,同股不同价而导致的同股不同权,由此而来的同股不同利,是权利平等、对等吗?
6、由于“股权分置”使流通股与非流通股形成了同股不同质、同股不同价、同股不同权、同股不同利等等。决定了中国股市只能融资和投机而不能投资。“股权分置”造成了中国股市的过分融资、过分投机、过大泡沫和市场风险。这就使中小投资者在根本上受到了损害,而非流通股东占尽了便宜。这是权利平等、对等吗?
7、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国有股东)可以随便掏空上市公司而至中小股东利益于不顾。这是权利平等、对等吗?
8、上市公司的大股东随便挪用、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有的至今未还)而对中小股东不闻不问,这是权利平等、对等吗?
9、有的上市公司(主要是国有股东)不断违法违规,侵害流通股东的利益,又得不到有效治理,这是权利平等、对等吗?
10、上市公司主要以国有非流通股为主,由于我们对市场经济和资本市场“知识和经验不足”,使非流通股不受市场机制调节和没有承担股市风险,宏观调控与股市监管分离,再加上决策者、监管者都是国有股东之一,在共同利益的基础上有意无意地向国有股倾斜。所以,国有股与上市公司实际上就成了“三不管”公司。这就是上市公司不断违法违规而得不到有效治理的根本原因。这是权利平等、对等吗?
请吴敬链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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