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子只写他的名字,我在感情上不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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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贴时间:2005-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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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恋爱有6年了,大学毕业后,我没有回富裕的家乡,和他来到广州打拼。起先我是警察,后来辞职,现在在律所工作,今年是实习律师。 今年我们买房,因为他一直说让我一起出钱,所以我以为他打算我们一起买房。我的存款大概有5W,他有3W,另有5W公积金。今年年初,他妈妈说:怕媳妇(我)怪婆婆不给钱买房,给5W。另外,因为我今年工资低,我不能供楼,但明年可以。 后来,他拿公积金卡去看钱时,我说:“我也有公积金卡,这次买房可以一起取出来。”他说:“没写你的名字,就不能取公积金吧?”于是,我明白了,他想让我出钱,但在房产证上不写我的名字。 于是,我就跟他说:“如果是你一个人买房的话,我就一分钱不出;另外,要和你父母说清楚,5W的钱是给你的,我一分都没拿,将来不要拿传统媳妇的要求来要求我。” 他就说:“就算将来离婚,我也会给你一半房子的。” 我说:“你在合同上都写你一个人的名字了,我怎么可能拿一半的房子;再说现在感情好你都不给,将来离婚了你还会给吗?” 他说:“那你就当我没说过那句话。” 六年的感情,我以为我们之间已经超越了别人的感情,其实我们什么都不是。 我做律师的,其实我在理智上能理解这种做法,但在感情上,我不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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