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do社区-ido.3mt.com.cn社会军事社会事件 XML

一封致公安部打击贩卖婴儿儿童小组负责人的公开信


发贴人:221.234.157.*     发贴时间:2006-2-9    【复制本帖地址】[必看

  >>  
 

公安部打击贩卖婴儿儿童小组负责人:你好
昨天,2005年11月27号,我从中央10台科教频道21:40“讲述”栏目中看到了广东东莞和河南新乡铁路警方联合打击贩卖婴儿儿童犯罪团伙,解救被拐孩子的事件。


最让我震惊的是河南新乡铁路公安处在近四个月的时间里,在列车上抓获了67名贩卖婴儿儿童的犯罪嫌疑人,解救了29名才几个月大甚至刚刚出生没有多久的婴儿。这是一个让人震惊,让人无法接受的贩卖婴儿儿童的现实情况。而另一个严重问题是,这27名字被解救的婴儿无法及时被送回到他们亲身父母身旁。

为什么呢?因为我们国家,公安部还没有一个统一的汇集全国被拐婴儿儿童照片和时间地点,同时在第一时间把已经解救的被拐婴儿儿童照片与报案时的被拐婴儿儿童照片进行比对的计算机中心和平台。而如果有了这样的平台,知道了被拐婴儿儿童的被拐省份,地市,就能迅速和准确地进行照片比对,从而在最快的时间,就能把被解救婴儿儿童迅速送回到亲身父母身旁。

看着河南新乡警方解救的29名只能临时寄养在儿童福利院的嗷嗷待哺的婴儿真是揪心啊!
这项工作,公安部迅速建立一个全国性的处理被拐和失踪孩子照片和被解救孩子照片并进行比对的计算机中心是多么重要啊!

我生活在江苏省常州市,我自己就亲身碰到过这样一件事情:有一个家庭丢失了孩子,立即到当地派出所报了案,连续好多天没有找到孩子,整个家庭都崩溃了,到处贴寻人启示,在电视台花几千元播放寻人启示,后来,福利院找上门了,结果孩子在福利院找到了,为什么会这样呢?
因为孩子在丢失当天就被送到了另一个派出所,而这个派出所直接把孩子送到了福利院。

你看,这就是现在的情况,在资讯如此发达的今天,发生这样的事是多么地不负责任!为什么?就因为缺乏一个最起码、最必须的丢失和被拐儿童的信息处理中心,一个负责及时汇总,处理和反馈丢失和被拐儿童信息的信息处理中心。

最后,还要提到的是,河南新乡铁路警方在不到四个月的时间里,抓获67名贩卖婴儿儿童的犯罪嫌疑人,解救29名被贩卖婴儿,这个事实说明什么?

买卖婴儿都是严重的犯罪行为!
花钱买孩子的人和家庭如果不意识到买孩子是一种非法行为,是严重的非法犯罪行为,那么,在有买主的情况下,怎么能根除越来越猖獗的非法拐卖贩卖婴儿儿童的犯罪行为呢?

河南新乡铁路警方在不到四个月的时间里就抓获67名贩卖婴儿儿童的犯罪嫌疑人和解救29名被贩卖婴儿这一让人巨大震惊的数字和事实再次证明了这一点:不大力宣传买婴儿是非法和犯罪行为,不打击买婴儿儿童这种犯罪行为,就不可能有效遏制和根除拐卖贩卖婴儿儿童妇女这种越来越猖獗和严重的犯罪行为,尤其是在买婴儿儿童,买妇女,买人口非法犯罪行为严重的河南等省,必须强力和全乡村全民宣传买婴儿儿童和妇女是严重非法和犯罪行为的法律宣传和法律告知!(此文写于2005年11月28日)




一个普通的公民于公元2006年2月9日 17:32




上一贴:潘岳:我们别无选择,我们拒绝弹性
下一贴:解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科技IT
IT世界
数码生活
通信网络
汽车时代
生活娱乐
体育焦点
娱乐八卦
开心爆笑
旅游美景
健康综合
房产装修
社区文学
鬼话恐怖
网络文学
史料杂话
长篇嚼字
情感男女
星座情感
情感世界
男人女人
动漫空间
动漫发烧
游戏发烧
影视发烧
音乐发烧
摄影贴图
贴图空间
摄影空间
社会军事
中国加油
股票经济
新知文化
社会万象
  >> 查看发言   [本主题共有帖数 0 篇]
 
  >> 查看更多评论   [共有0条评论]
快速回复


点评: 字数0
姓名: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