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行贿黑名单”何妨“广而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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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贴时间:2006-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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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报:“行贿黑名单”何妨“广而告之”? □毛建国 2006年02月17日10:39 【字号 大 中 小】【留言】【论坛】【打印】【关闭】 满载太多希望的行贿黑名单,在各地已经陆续建立起来。然而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北京市行贿黑名单接受社会查询已一月有余,可至今却无一人查询(2月16日《北京青年报》)。可为何无人查询?有关人士分析,查询手续太繁琐,是人们望而却步的原因之一。
据悉,查一次黑名单,查询者需要带介绍信、查询情况说明、查询者的身份证等证件,到检察机关申请,经检察院预防部门审查、预防处长和主管检察长审批,最后才能够查询……试问,若一个普通公民关注民主法制建设,想查询一下黑名单,咋查?首先,介绍信从何处开?其次,动机如何交代?再次,还要审批,谁给他批?
把一个好不容易、千呼万唤才建立起来的黑名单,养在深闺不让人识,我不知道有关部门是怎么想的。在了解此新闻之前,我还以为任何一个公民都能轻而易举查到行贿黑名单。公民只要进入某网站,然后一点击就出来,就像在“中国政府网”上查政府机构一样简单。现在看来,笔者是有点幼稚了。
手续这么繁琐,目的何在?我们知道,对于事关国家机密的东西,普通公民是不能随便知道的。可这“行贿黑名单”与国家机密好像无关吧,为何也要故意设置障碍,搞得这么复杂?民主法制建设事关国家前途,事关每个公民权利。真正有效的监督,应是全方位的监督,简化手续,让每一个单位、每一位公民都能知道行贿者是谁,这不很好吗?把行贿者置于人民视线的海洋中,这不利于反腐吗?
来源:《大河报》 (责任编辑:张玉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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